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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昨天為止,
光這個月就已經有三個人告知今年要結婚的喜訊。
我一整個完全就是個大好人,
不但放下自己還沒人要認領的尷尬身分,
還拼命的幫對方想求婚點子,
我只能說,
阿瑯啊...
你交到我這朋友算你走狗屎運!

隨著年齡的增加,
每年要結婚的朋友也越來越多,
我記得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,讀大學的時候,
曾經跟個學姐聊到:
我要等40歲再來結婚,
到時候大家功成名就,包的紅包自然也倍數成長。

不過老天爺就是這麼愛造化弄人。
當你想等到40歲結婚之前,
還必須經過尷尬的30歲,
30歲之前的倒數那幾年,
家人一定會瘋狂的拼老命,想盡辦法要把這滯銷品廉價販售出門。
到時候來個半買半相送,
買女兒送車子、買女兒送房子,還是買女兒送老媽子之類的,
我想都不為過了。

我娘每次跟她那些三姑六婆朋友去喝歐巴桑下午茶回家,
都會告訴我誰誰誰要她幫忙介紹男朋友給女兒,
然後還對她說:
哎呀~妳都不用擔心了,女兒已經有好對象。
這時我娘就會說:
她都還沒嫁出去勒!真的嫁掉了再說吧
(但我媽講這句時心理應該有偷爽一下,好歹她女兒已經有人pre-order了...)

這一切真的很可笑。
想想國小的時候,媽媽們總是在比誰的小孩學比較多才藝。
(好啦!我要幫我媽澄清...他真的沒有跟人家比來比去)
到了國中開始成績永遠擺第一,
好不容易上了高中,又要比誰考得大學好。
就這樣日復一日,無窮無盡的比較下去...
直至今日,
大家開始比誰的女兒可以在30歲前推銷出去。

媽的!
那之前到底是在比比比...比什麼意思的!!??
妳不如從國小就跟女兒說:
媽媽最終目的就是要你30歲以前嫁出去,
所以都不用讀書了,
也不用考多好的大學,
反正總之就是在30歲以前嫁掉,
免得媽媽沒面子。

幹!
那不就幸好我之前20幾年都沒讀書,
不然不是虧大了嗎?!
反正就算當了醫生還是法官,
30歲前沒把自己推銷掉,
最後下場就也只能淪落到outlet大出清。
真的很悲哀耶!

好啦~
本篇純屬抱怨!
還是很祝福那些已售磬的朋友。
至於滯銷的...
沒關係,你們還有我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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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k83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