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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女王的文章:
「我不認為女人有生小孩的義務」
又忍不住我想吼叫的衝動了!

人類真的是種很奇怪的動物,
當你28歲後沒有男女朋友,
周遭的叔叔伯伯嬸嬸阿姨們就開始窮緊張,
忙著介紹巷口阿珠的兒子,
或是鄰居阿榮伯的女兒,
硬是要把妳們湊成對,
好像妳找不到對象結婚,
遠比他家失火還緊急。
萬一妳不幸成了30歲後還沒成功售罄的女性,
似乎接下來就要被冠上一堆諸如:
眼光太高、條件太苛、都幾歲了還這麼挑、有人要就偷笑了、連幾兩重都搞不清楚.....
這類的閒言閒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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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k83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1) 人氣()